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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学院园林养护、环卫保洁管理办法
2024-11-27 15:10  

江西科技学院园林养护、环卫保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提升学校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区域,包括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及其他公共区域。

第三条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总务处、学生会代表、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监督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总务处: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负责日常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

学生会代表:负责组织学生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收集学生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教职工代表:负责监督教职工遵守环境卫生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职能科室(园林科)应做好现场管理和相关制度执行,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校园内地面、墙面、公共设施等区域的日常清洁检查和对物业公司工作量化的监管、督促、考核等工作。

2.负责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监督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清运等工作。

第三章 室外环境卫生标准

第五条 根据校园道路实际情况及天气原因,每日对学校主干道、人行道进行降尘清扫。

第六条 每日对绿化草坪上的枯枝、树叶及垃圾需清扫,树上的白色垃圾及杂物须及时清理。

第七条 学校公共区域、运动场所确保,无白色垃圾、无堆积落叶、无堆积尘土等其它杂物,维持干净整洁的室外卫生环境。

第八条 及时清理硬化路面包括水泥路面、沥青路面、石材路面、PC砖路面、吸水砖路面、广场砖的泥沙、杂草、路面积水,健康跑道的清洁等。

第九条 雨雪天气,物业要及时对服务范围内道路和硬铺地面的积水及积雪进行清理,确保下水道无堵塞情况。并同时对各区域树叶上的积水及积雪进行清理。

第十条 教学楼,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做到无白色垃圾、无堆积落叶、尘土及其它杂物。

第十一条 每个季节(一年四次)须对教学楼天台,宿舍天台、办公楼天台、天沟及玻璃窗等区域保持无积累的尘土,树叶、无杂草、无白色垃圾,保持长期干净整洁的卫生。

第十二条 校园各区域垃圾桶的垃圾须每日及时清倒,防止垃圾桶过满散落在四周影响校园生活环境。

第十三条 校园内花箱表面确保无泥土、无污渍,花箱内无白色垃圾、花箱四周地面确保干净。

第十四条 校园内各区域的标识路牌表面保持干净整洁,无小广告等其它污渍及杂物。

第十五条 不得在垃圾房内及周边堆放任何与垃圾清运工作无关的物品,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

第十六条 奥体中心室外看台上的座椅须每月清扫一遍,学校军训检阅期间须配合学校确保奥体室内的卫生须打扫干净,外围确保无白色垃圾,无堆积落叶、无积水、无堆积尘土、确保干净整洁。

第十七条 每月对校园内雨污水井进行定期清理、下水道,确保排水通畅,无堵塞,无内涝。

第十八条 公共卫生间门、隔板门杠无灰尘、污渍,卫生间内无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蹲坑、小便池无污垢、无异味,洗手台、镜面及地面无水渍、无烟头等白色垃圾。

第四章 室内卫生环境卫生标准

第十九条 每日对楼层地面、大堂、楼梯清拖,确保无灰尘,无白色垃圾,无水渍,表面光亮。

第二十条 楼栋大厅门窗按要求每天擦拭,保持无积尘,玻璃表面无污迹、手印、干净明亮、框架整洁。

第二十一条 对区域内各类宣传牌、告示牌、导向牌、标准牌、广告牌做到每日清洁,无积尘。镶嵌于墙面的消防栓、开关盒、下水管、防火门、考勤机,公示牌等无灰尘无污渍。

第二十二条 教学楼室内公共区域的桌椅须规范摆放,每日打扫,确保无灰尘、无瓜果纸屑、白色垃圾、污渍等杂物。

第二十三条 过道走廊每天清理地脚线、腰墙线、开关盒、消防栓、电表箱,确保无灰尘、天花板上无蜘蛛网、消防设施、走廊吸顶灯及下水管进行卫生清理。

第二十四条 须每天对楼栋内张贴的与本校无关的或不需要的广告垃圾及时清理打扫。

第二十五条 须每天收集及倾倒责任区垃圾,确保垃圾桶无外溢、无异味。室内脚踏式垃圾桶需擦拭,确保无痕无尘。

第二十六条 图书馆内书架,书柜、每学期开学前须全面开展大规模清理一次,书柜立面保持日常清洁,确保无灰尘,干净整洁。书架顶板一年进行两次清洁。蓝海大剧场,求真音乐厅、沙龙舞台、报告厅等场内卫生包含座椅,后台等区域须保持日常干净整洁的卫生情况。

第二十七条 教学楼阳台,室外连廊区域须保持日常清洁工作,确保该区域无烟头,无白色垃圾,无蜘蛛网,无堆积泥沙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教学楼室内电梯定期每周一次四壁刨光及打油,保持四壁无小广告,无手印、无灰尘、电梯内卫生干净整洁。

第二十九条 洗手间垃圾桶每日清洗、桶内垃圾量达到3分之2及时清倒,垃圾桶区域的墙面须每日打扫,确保周边墙面无污渍。洗手间门、隔板门杠无灰尘、卫生间内无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蹲坑、小便池无污垢、无沙土、无异味。洗手台、镜面及地面无灰尘、无水渍及积水情况。

第三十条 各区域抹布进行分类清洁,悬挂在清洁间指定区域,备注好使用区域,按所分类区域进行使用,严禁用卫生间拖把清洗洗手台,墙面及其它区域。

第三十一条 校园内公共区域严禁堆放任何无关的杂物,如:强弱配电间、茶水间、楼梯底下、水井房、消防控制室等。

第五章 宿舍楼卫生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十二条 每日清理地脚线、腰墙线、开关盒、消防栓、电梯按钮,电表箱、确保无灰尘、天花板上无蛛网、对楼梯间梯台、扶手、消防设施、走廊吸顶灯及下水管进行卫生清理,确保无污渍、灰尘堆积。

第三十三条 宿舍楼公共区域严禁堆放任何无关杂物,如:强弱配电间,楼梯间、庭院外、垃圾房周边等其它区域。

第三十四条 楼宇大门挡雨蓬及所有公共区域玻璃保持洁净,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大厅玻璃、宣传牌、人脸机、走廊窗台,栏杆等确保无灰尘、每天对楼层地面、大堂、楼梯清拖一遍,确保无白色垃圾、无污渍。

第三十五条 宿舍楼电梯内定期每周一次四壁刨光及打油,保持四壁无小广告,无毛絮,电梯内卫生干净整洁。对宿舍楼栋内张贴的广告垃圾需及时清理打扫。

第三十六条 宿舍楼栋茶水间过滤网须定时进行清洗,清洁间须做到池内干净整洁,无异味、毛絮、泥沙、白色垃圾及其它杂物。

第三十七条 每天对庭院卫生进行打扫,确保庭院卫生干净整洁、无枯叶、白色垃圾、烟头等其它杂物,捡拾的废品要求日清,严禁废品乱堆乱放及留存。

第六章 垃圾分类与处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确保师生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定期清理垃圾桶,及时处理垃圾,防止异味和污染。与当地环保部门合作,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九条 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学生会、志愿者组织等定期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设立环境卫生监督电话和邮箱,鼓励师生举报环境卫生问题。

第四十条 定期对各部门、各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科室和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清洁质量、绿化养护、垃圾分类执行情况等。

第八章 奖惩机制

第四十一条 对环境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区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区域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如通报批评、扣除绩效等。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四十二条 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活动,如“清洁校园日”、“绿化校园周”等,提高师生环保意识和卫生习惯。

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新入校师生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师生了解并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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